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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文學的距離​

昨天晏發永說:『你的文章與兩年比有很大差別,功力升級了,有專業作家的味道了,真是山寨放牛娃也有文學春天』,我說每天寫1500字,一年54萬7千5百字,當然會有點進步囉,量多了還是會引起質變的,但即使讀書量少,人生閱歷多了,得失中記取經驗教訓,經過調整,也能引起質變啊!何況這是一份仰賴終身有趣的愛好。
我與發勇分享到,我寫文章其實是內心的面擋箭牌,我有理由在妻子朋友面前放棄與別人在財富上的比拼了,若寫文章變成生活,我人生就有放棄了當富豪的正當權利了,我就有了文人不愛錢 , 言不由心的藉口,因為賺錢路上,窮追別人太累了,比我強的人太多了太多了,比能力 、遠見 、資本、我都微不足道,且最快賺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我人膽小加上怕事,真實的世界,沒有錢又想交到優質的好朋友,唯一捷徑就是以文化去唬人,以文會友,以文章結織天下英豪。
魯迅在安貧樂道法裡表示,“勸人安貧樂道是古今治國平天下的大經絡,開過的方子也很多,但都沒有十全大補的”。
古人講究的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如果說不慕名利是修身養性的話,那也只達到了第一個境界而已。所謂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妻妾成群,錯,是兼濟天下。
其實我開始寫書時沒有想太多,只不過是把一篇篇以前的日記重新整理出版的概念,後來變念在我日行的商場上,把自己書當變成名片來分享,讓別人充分了解自己所思所念,想不到,自己的書即可以招蜂引蝶,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來共事。
另一個意義是不同年齡段給自己的一份禮物,一本書的意義永遠在於喚醒一些塵封的過往,對曾經難以面對的困擾的釋然,對以往無法理解的晦澀的頓悟。
其實好朋友們都知道,我成長的地方,文學也很貧瘠,小的時候愛寫字,只知那叫作業,週記及作文兩種,但是那個時候根本不知道,作業也是文學的前身。後來每天寫,高興時寫歡樂,暗戀時寫情書,傷心寫悲情,沒錢時寫別人為富不仁 , 失戀時寫女孩不懂真愛 , 年輕時多為愛恨妒忌波潤而寫,日復一日,十年過程中,從量變到質變,也成為我成長中自我經歷與反思的一部份。有時在文中是自問自答,但這些問題都不是為了回答別人為什麼,而是回答我自己該如何改變。當多年以後我回頭看,會發現啊!原來這就是我的洛桐人生。
一笑艱難,已成往事。現在,寫作已經成為每天生活中「暮鼓晨鐘」的一部分。於是,這種有紀律的寫作就成了自己的禪,成為一種安靜的思索和修煉,一場獨自旅行,或是一次又一次對自己可能性的探索與延展。
慢慢了解到文學高深藝術,是需要我用心去感受的東西。文學是真實存在的,但又是虛無的。因為它可以從書中走出來,而後走進我的內心,和我的靈魂對話。不是所有的文字作品都能叫文學。文是文字文章,而學是把它當成一種境界去體驗融入,但我看來文學與我還有一大段距離,還沒有能力表逹或把它解讀透徹的。
我現在有機會在泰國世界日報寫點小專欄,我真正身份是生意人、創業者、我的論述想法先從我自身的公司實驗,很多的觀念及實踐都是自己親身經歷,故才說我的寫文章對我最有效,是先修己,有用之後再渡有緣人。
寫作會讓人學會怎麼保持清醒,觀察人群探索人性。人永遠都是最大的寫作命題,養成了蹲在小角落觀察眾生相的習慣,所以妻子及朋友經常說我遇事總是發呆,也不知道我在想些什麼,還總是盯著人看。一個小小的事情,或兩個人的互動,或許我就能折射這大千世界。
現在我依自己的方式解讀文學即為人學,文學是研究人的學問。所以讀小說即為讀人,關注文學即為關注人。人是構成社會的重要元素,把人研究透了就讀懂了社會。
別人認為我寫作是想出名,其實不是,我寫作的目的從來就不是為了影響世界,沒有那樣的天份,而只是為了想找個角落安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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