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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桐 |商業文明

有朋友提出東南亞的商業環境官方有點黑想回台灣去了,我笑著分享道:『新聞出現的所謂的貪官,只因為他們站錯隊或者倒霉撞槍口上,你站在一群瘋子面前,對瘋子而言你才是瘋子,依經歷而論,水清則無魚,東盟官薪不高,平等看待時,官商間也只是資源公享,我們大賺,他們少拿,他們買官也花不少的時間與金錢,其實也就就是有錢大家賺吧了!提出預算列入成本計算,羊毛出在羊身上,何必糾結自己改變不了的事。』
強者建立規則,一般人遵守規則,弱者被規則淘汰,我們只做一般即可。
他又說:『接受不了,沒有文明的社會,想回去了』。其實所有退出不文明商業環境的商人,最大原因是賺不到錢,找不在這種環境的生存法則。
『文明』是對自然的尊畏,是對生命的尊重,對弱者的同情,對諾言的遵守,然後是對正義的捍衛,對是非的分明。
當我們處的環境不存在文明的時間,我也就不追求所謂的黑白分明,是非分明,太多時候沒有黑白,沒有事實,沒有真相。
若我們一心想搞求一清二白,追求真相,那就是不是沒事找事。
有時感覺世界太大,大到能包容罪惡、陰謀、眼淚。
有時又覺得世界太小,收到容不下有些人的立足之地。
我們生活的社會是是由兩套次序組成的。
第一套規則學校教的:公平、正義、道德、感情。能說不能做,我們從小到大接觸到的知識,大多教我們的,都是第一套的道德規則。
第二套規則自學致用的:凡事都有隱藏在背後的利益鬥爭,然而第一套規則的道德感情是表象,第二套規則,利益鬥爭才是真相。
高手都是以道德和感情做幌子,為的是達到背後利益的目的。
最終:制定規則與破壞規則的永遠是同一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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