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gle-image

互聯網創業公司,CTO,CFO,CEO各負責什麼?

本人也作為互聯網創業公司的人,也是親身做著各種複雜的事情,但是就這個CTO,CFO,CEO的相關稱謂,只知道其職位,不知道到底都負責什麼。於是,我們也一起探討一些,他們之間都有什麼關係和負責的工作。

首先,CTO(首席技術官(ChiefTechnologyOfficer))

 CTO(首席技術官)英文Chief Technology Officer,即企業內負責技術的最高負責人。這個名稱在1980年代從美國開始時興起於做很多研究的大公司,如General Electric,AT&T,ALCOA,主要責任是將科學研究成果成為盈利產品。

  在國內,CTO一般在IT企業中才有,是分管技術的副總,非IT企業大都設置總工程師、技術副總這樣的職位,例如在IT企業中,負責軟件開發的副總也叫CTO,而技術總監則不是CTO,總監只是部門的負責人,副總是企業的負責人。而CIO是分管IT的副總,例如分管企業IT管理的副總,或者分管信息化的副總。

CTO的主要職責是:

  (1)參與製定公司發展戰略、年度經營計劃和預算方案。

  (2)全面管理公司研發和技術支持工作,全面負責技術層面的整體運營,包括軟件研發、項目實施、銷售支持及技術管理;

  (3)規劃公司的技術發展路線與新產品開發,實現公司的技術創新目標,及時了解和監督技術發展戰略規劃的執行情況;

  (4)保證公司技術、產品及解決方案的市場領先性,領導公司技術發展方向及技術進步;

  (5)參與重大技術項目的決策,指導、審核項目總體技術方案,對各項目進行質量評估;

  (6)培養公司技術團隊,監督及指導技術部門的工作,打造一支高績效的技術團隊;

  (7)參與重大商務談判和商務活動。

然後,CFO(首席財務官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

  首席財務官——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是企業治理結構發展到一個新階段的必然產物。沒有首席財務官的治理結構不是現代意義上完善的治理結構。從這一層面上看,中國構造治理結構也應設立CFO之類的職位。當然,從本質上講,CFO在現代治理結構中的真正含義,不是其名稱的改變、官位的授予,而是其職責權限的取得,在管理中作用的真正發揮。

  在中國,一般CFO(首席財務官)職位高於總會計師,總會計師職位高於財務總監。財務總監在很多私營企業只相當於中層管理人員。而總會計師由於《總會計師法》的頒布,處於國有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層面,高於財務總監。例如中石油在總會計師下設置財務總監、金融總監、審計總監及投資總監四個總監級。

  在中國企業的高級財務管理職位中,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首席財務官)、總會計師與財務總監這三種制度同時並存,經常有人混同對待,但實際上這三者不等同,並不是同義詞,它們之間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它們不僅字面表述不同,而且各自的歷史淵源、本質、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職責定位等方面也存在差別。

CFO的主要職責是:

  CFO一般同時管轄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首席信息官)、主計長(Controller)和司庫(Treasurer)等,但分別向CEO和審計委員會匯報工作。

  CFO職能: CFO的重要職責就是代表出資方實施企業外部資本控制,,通過資源配置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和長期發展,並向股東和董事會負責。

最後,CEO(首席執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

(圖片來源於網絡)

  在經濟組織機構中,首席執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縮寫CEO)是在一個企業中負責日常事務的最高行政官員,又稱作行政總裁、總經理或最高執行長。

  首席執行官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而且往往就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權力。在比較小的企業中首席執行官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公司的總裁,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防止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所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衝突。

CEO的主要職責是:

  (1)任免經理人員。

  (2)執行董事會的決議;

  (3)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

  (4)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

  CEO領導下的執行班子,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

You may like